在看這部電影之後,去找了原本的故事藍圖。

1988年,在日本巢鴨這個地方有一男一女同居生活著,兩個人同居很久,也生了孩子。期間女方有叫男方去市公所提出結婚申請,也就是要辦入籍,男方表面答應卻從來沒有去登記結婚。

後來到了孩子出生,女方也要男方去報戶口,男方依然是表面答應,實際上根本沒去為孩子報戶口。一直到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女方卻一直沒收到入學通知而感到奇怪,女方到了市公所一查才發現原來男方根本沒辦結婚登記也沒幫孩子報戶口,而就在此時男方也不告而別一走了之。

失去同居人一無所有的女方,一時之間亂了方寸,居然沒有向社工團體求助,反而開始製造一連串的謊話,而開始了和孩子(長男)的二人生活。之後,這位母親依然沒有讓孩子去上學,也沒有報戶口;這個孩子成了「幽靈兒童」。

而母親也不斷的和其他男人交往,不停的重複著懷孕→在家生產→沒有報戶口→自行扶養孩子。她總共生了五個孩子,其中次男很早就過世。由於沒有報戶口,無法向市工所提出喪葬許可,在無法好好處理次男後事的情況下,母親將次男的遺體裝進塑膠袋,再塞入大量的除臭劑,將塑膠袋密封之後藏起來。這一切,長男都看在眼裡,也就這樣被母親養大。母親在百貨公司當員工賺錢養小孩,而照顧弟妹的工作則全部落在長男的身上。

後來,母親又遇到了新的對象,這次為了要能和新對象同居,母親毅然拋棄了四個孩子。當時長男14歲,下面三個妹妹分別是7歲、3歲、2歲,這部分和電影一樣,留下錢和交代長男之後,母親不告而別。但和電影不同的是,之後母親有不定時匯錢給長男,也會偶爾約長男到麥當勞,問問孩子們的近況。但大多時候母親對這四個孩子是不聞不問的。

雖說長男很懂事,但畢竟還是個正值成長期的青少年,又因為沒有上過學,難免會有心煩意亂脾氣暴躁的時候。這四個孩子的家,因為長期沒大人,變得雜亂不堪。,次女跟三女也因為換洗衣物的不足加上身體成長的變化,長男又疏於照顧 (應該說也不知道要照顧),三餐吃的又都是零食泡麵或冷凍食品,所以不僅營養不良,身體也有臭味。而四個孩子除了窩在家,就只能在附近遊蕩。然後,長男認識了友人A和友人B,A是家庭環境複雜的逃學少年,也常常不回家;B雖然家庭正常也有在上學,但有暴力傾向且易怒,也是常常不回自己家而窩在這四個小孩的家中。

某天,B買的泡麵被三女吃掉,憤怒的B對三女拳打腳踢,而長男跟A竟然因為嫌三女哭聲太吵而任由B施暴。等到B離去,長男跟A才發現,倒在地上的三女已經變的冷冰冰沒有呼吸。

本來長男打算效法當年的母親,將三女的遺體裝進塑膠袋,但因除臭劑不夠,無法掩蓋味道。所以才夥同A將三女裝進行李箱,到山上將妹妹埋葬,然後繼續過著每一天這樣不正常的生活,沒多久鄰居察覺這一戶好像只有小孩居住,感到懷疑而報案,一切才曝了光。最後母親被判刑期三年、緩刑四年,友人A跟友人B被移送少年法庭,其中B被保護管束。長男原本也要被移送少年法庭,但因其處境特別,故長男被送到安養院,並開始上學。而瘦弱的次女跟么女則由保護中心照顧,之後也由母親繼續扶養。但長男是否有回到母親身邊,則因資料不足,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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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拍的很單純,甚至可以說是美化了原本的故事,從平凡開始,單親媽媽與四個小孩,皮箱與歡笑。

導演一開始就演示一個顛覆的概念:不健全的家未必不幸!他們有他們的互動模式,旁人或許不認同,或者有疑問,但是他們樂在其中甚至更加緊密,導演是枝裕和說:「我想呈現的不是外界所看到的慘狀,而是從內部所看到的,生活的富饒。」隨著故事的發展,不負責任的媽媽,或者應該說從來就沒有意識過自己身為媽媽的責任,像是小孩養小孩般地相處模式,和長男唯一不同的只是她超過十六歲,為法定成年人,她離家,去尋找她所謂「會對自己好的人」,會拋棄孩子的媽媽不一定是刻板印象中的壞媽媽,電影中的媽媽相當疼愛孩子,會在半夜裡不忘帶壽司回家,與孩子們的對話也顯示出關愛。第二次遠行的母親,與不滿母親這麼晚回家的明坐在速食店裡對談著。「我只是想追求自己的幸福呀,這樣也有錯嗎?」母親對明說。四個小還在生活上開始面臨種種考驗,而身為哥哥的柳樂優彌則扛起了所有的責任,一切都只為了「活下去」這樣一個理應不該成為煩惱的目標。

孩子在沒有責任感、沒有擔當的父母眼裡,永遠是拖油瓶、絆腳石,這是我從電影裡看見的第一個問題,親權從字面上看是權利,所以不管父母是否盡職,他人不能輕易剝奪,不能隨意將子女從父母身邊帶走,而且即使父母貧病或有智能等問題,他人或政府仍不能隨意剝奪親權,電影中卻是四個小孩就這樣被棄置在nobody knows的角落,沒有人發現,哥哥遇見的壞朋友並不是真心要和他做朋友而是圖他能為自己提供微薄的金錢,甚至還推了自己的妹妹一把,作為正在被教育和沒有受過教育的對照組,不免令人唏噓教育也許真的壓迫或者忽視了某些孩子,使得本性的貪婪和毫不掩飾的厭惡那麼熱辣辣地去傷害人,但看見哥哥走進電動玩具店的時候,還是為他倒抽了一口氣,明沒有去上學,天天都在家裡打點一切瑣事,看到同年紀人都過著同儕生活,我想他嚮往這種生活也很久了,所以當他知道媽媽不可能再回來的時候,他似乎也想放棄一切,去尋找他所嚮往的生活。家裡的環境也漸漸地失控到他們不能再維持的地步。小茂從一開始遵守媽媽的規定不去陽台玩,漸漸地他也慢慢跨越雷池,這似乎也象徵著一切都慢慢地在失控中。

看到最後不禁流下眼淚,只是不明白為什麼悲劇一再發生,而逼得小孩自行面對險惡的社會以外,還逼著他們必須堅強。

這部電影使我興起關注棄嬰問題的念頭。在台灣,每天平均有12個小孩子成為失親家庭的成員『近10年來,因著社會價值與家庭型式多元化-不婚生子、同居、領養、單親、繼親等,及政經動盪、失業率攀升、家庭暴力時有所聞,兒少保護議題受到關注、家暴法規宣導,賦予鄰舍、學校、醫院等的通報責任,公權力介入的緊急救援、庇護安置等,都使社區受虐孩子的通報激增,「保護個案」已成為育幼院收容的主要對象』父母親會棄養自己親身孩子的動機,是個複雜的問題,有一些是因為不得已而為之;有一些是因為不負責而為之,政府往往無法適當因應,不過也有些特殊案例,比如中國當局在全國各地設立了25個「嬰兒安全島」,讓那些被父母拋棄的嬰兒能及時被發現和得到治療,棄嬰的父母只需要把孩子放進安全島,按一下報警器的按鈕,他們就可以離開,10分鐘內就會有人來把孩子抱走。

為了躲避社工的介入,孩子不去上學關在家裏,連陽台的門都不能打開,長期失去與社會互動的可能性,更何況缺乏父母關愛,那樣的世界孩子怎能生活下去,才會發生故事結尾那樣的悲劇。而這悲劇原是可以避免的,可日本人選擇相信的疏離有禮貌態度,對別人不說的事情,絕不過問,就算是發生自己眼皮下也當做不知道,任四個孩子自生自滅。類似這樣的問題所牽涉到的不只是個人的層面,跟文化、社會制度也有很深的關係,而這樣的關係究竟是無法改變還是大家都不想改變,導致社會中好的資源都是給有權有勢的人在利用,生活在社會邊緣的人口也日漸的被社會所放棄,也許是值得好好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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